各内设机构:
2022年以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能动履职,用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为表彰先进模范,树立正面典型,弘扬优良传统,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将第一检察部评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李伟、热比亚·吐尔逊、阿依夏木·帕它尔、阿依努尔古丽·阿合买提、买尔合巴·沙拉木、袁云峰、努尔阿迪力江·伊敏7名同志评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再做贡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体检察人员要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为建设法治高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