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根据《新疆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新检发政字〔2017〕42号)规定,经高昌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26日党组会研究决定,任命仲银稳同志为高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月26日